諮詢及委任須知

電話:(02)2700-1666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15樓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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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諮詢須知】

二、【如何委任】

三、【委任後須知】

一、【諮詢須知】

(一)「攜帶」完整資料:

包括調查報告、訪談紀錄、開會通知、會議紀錄、函文(以上為性平事件)、Line對話紀錄、處分書、開庭通知、法院公文、契約、債權證明文件、照片、錄音、錄影等。(註:本所諮詢或委任均不提供收據或發票

(二)「告知」完整資訊:

就像去看醫生一樣,你不把完整的症狀告訴醫師,請問醫生要怎麼對症下藥?(另請放心,就算只有諮詢,律師本人仍會盡保密義務),以下以校園性平事件為例,請您打算來電(或者電郵)諮詢時,請依序告知下列完整資訊:

甲、來電或電郵告知「教師校園性別事件(即性平事件)重點資訊」:

(1)姓名(全名)、電話(手機、市話及辦公室電話)、電子郵件(學校電郵及私人電郵)、LINE帳號

(2)任職學校(全名而非簡稱)、職稱(專任OR代理、科任OR導師、有無兼任行政職務、是否曾處理性平業務)、教授課程、到校年資、教育年資(累計教育生涯之年資)、學經歷、學校性平承辦人員及人事主任(姓名、職稱、聯絡電話、電郵)、三位調查小組委員姓名。

(3)被行為人(即學生)姓名(全名)、班級、與被行為人關係、平常與被行為人互動(互動方式:除口頭外有無肢體接觸?有無通訊軟體或社群軟體之互動?;互動內容:有無任何超越師生分際之虞者)

(4)目前所得知之申訴內容?(越詳細越好)如何及何時得知?目前職務狀態?(正常上課OR請假OR停聘)親友得知情況?(哪位親友得知?得知程度?得知後反應?得知親友對調查之意見為何?)

(5)有關性平事件之資料?(請提供與本案所有學校公文,如立案通知、訪談調查通知、停聘案開會通知、訪談記錄、調查報告、懲處結果通知等,請將資料依照順序分別轉成PDF檔提供 → 將案件之相關資料轉成PDF檔之操作步驟及示意圖

(6)目前階段:調查階段(訪談前、第一次訪談、第二次訪談、調查結束等待調查報告)、懲處審議階段(教評會或考核會)、申復階段、申訴階段、再申訴、訴願階段或行政訴訟階段等

(7)特殊事項說明:被行為人已提刑事告訴。

乙、來電或電郵告知「教師校園性平事件(即性別事件)重點資訊範例」:

(1)姓名:喜洋洋;電話:0922-222-222(手機)、02-2700-1666(市話)、02-2700-2666#269(辦公室);電子郵件:hwhlawyer@ntu.edu.tw(學校)、hwhlawyer@fountainlawfirm.com(私人);LINE帳號:ABC

(2)任職學校:台北市立文華國中;職稱:專任數學老師、兼任總務主任、曾於擔任輔導主任時處理過性平業務;教授課程:數學兼任體育老師;到校年資:五年;教育年資:十年(文華國中前曾於大華國中擔任五年專任數學老師、並曾於大華國中兼任學務主任);學經歷(師大數學系、台大數學研究所畢業、曾於大華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三年);學校性平承辦人員(懶洋洋、學務主任、02-1234-1234、abc@gmail.com);人事主任(懶大洋、02-1234-1235、abc1@gmail.com);三位調查小組委員姓名(懶一羊、懶二羊、懶三羊)。

(3)被行為人姓名:美洋洋;班級:國中二年仁班;與被行為人關係:本人國一曾教美洋洋數學、目前國二教美洋洋體育;平常與被行為人互動:偶爾開玩笑時會打美洋洋的頭跟肩膀、本人曾送美洋洋自己汰換不用的手機、放學後雙方有使用line傳送訊息(請提供重要對話截圖,如果很多張截圖,請先歸納整理並命名)、打電話及視訊,內容有互表愛意之對話。本人與美洋洋實際上並有親嘴與摸胸之行為。

(4)目前得知性騷擾申訴之內容:美洋洋媽媽發現美洋洋手機中與本人互表愛意之對話;如何及何時得知:上星期四(即6月6日)校長王大明及輔導主任王小明(性平事件承辦人)在校長室內告知我;目前職務狀態:自本週一(即6月10)開始請假在家。親友得知情況:目前已告知配偶(父母及同事都不知情)、僅告知配偶學校有性平事件要調查(未告知詳情)、配偶相信我願意支持我進行調查(且已看過許律師文章,希望委任律師處理)。

(5)有關性平事件之資料:請提供與本案所有學校公文,如立案通知、訪談調查通知、停聘案開會通知、訪談記錄或訪談逐字搞(如尚未取得,請憑記憶趕緊記錄,越詳細越好,最好連同調查委員的表情或語調都記錄下來)、調查報告(請註明何時收到)、懲處結果通知(請註明何時收到)、申復審議決定書(請註明何時收到)、申訴評議決定書(請註明何時收到)、再申訴評議決定書(請註明何時收到)、訴願決定書(請註明何時收到)、行政訴訟一審判決書(請註明何時收到)等(請將以上資料依照順序分別轉成PDF檔提供

(6)目前階段:已完成第一次訪談等待調查報告出爐(請註明何時訪談,此階段建議盡快與許律師安排諮詢,否則隨時調查報告出爐,就只能進行後續陳述意見或救濟了)、或調查報告已收到(請註明何時收到)、或懲處結果已收到(請註明何時收到)、或申復結果已收到(請註明何時收到)、或申訴結果已收到(請註明何時收到)、或訴願結果已收到(請註明何時收到)、或行政訴訟一審結果已收到(請註明何時收到)。

(7)特殊事項說明:已於昨日收到方登分局偵查佐炭次郎(電話:02-1234-1236)來電要求明日前往分局製作筆錄。

😕 上述教師校園性別事件重點資訊如果不願意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未明確表達委任意願,都是會被拒絕諮詢的喔(最近兩週已經因此拒絕超過數位來電者)

1.雖有提供資料,但資料提供不完整,無法提供諮詢

2.資料提供不完整(且未明確表達委任意願),無法提供諮詢

丙、需具備諮詢及委任誠意:

因目前常年處於案件塞車狀態,故當事人如欲委任(或諮詢)需表達充分誠意與積極度,除了尊重與信任專業外,尚有以下重點提醒:

至於如何具備及表達委任誠意,我來舉個例子,最近因為台灣metoo運動甚囂塵上,所以許律師案件爆棚導致眾多當事人排隊等候委任,有一位心急如焚的家長為了孩子的性平事件,在不到十天內寄了多達25封電郵表達委任誠意,我將這位家長比較重要的電郵提供如下,我最後因為感受到他的委任誠意與對專業的尊重,因此接受委任:

📸 短短十天寄了多達25封電郵表達委任誠意(即便我多次回信表示婉拒)

📸 表達委任誠意電郵一(電郵內容如下):

許律師您好,

打擾您了,我知道許律師平常都很忙甚麼南北奔波,但一日沒有爭取您同意委任便一日難安。

雖然常寫email給您常常是自說自話,但未嘗不是整理自己的更加堅定尋求您同意委任的決心。

在您文章中鉅細無遺的列舉答辯及主張,或者是常見抗辯,在在證明您的專業您的投入以及用心,這樣的態度及能力說服了我也震憾了我,因此在諮詢的當下便迫不及待想要當場請託接受我們的委任。

所以一旦您接受了我們的委任,我們願意配合您專業的指導及安排,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會接受,因為我們已經找到最好最專業的律師了,成功是必然的,若是失敗只能歸咎自己表現及天時地利人和了,坦然面對就是。

另外一點也請您見諒,在寫信爭取您委任的過程中不免會有擔憂焦慮及徬徨,即使已拜讀過您委任須知可能也會在不小心犯錯,真心請您見諒!

事情必須要一開始就做到對,做對的事就是選擇最專業最負責最有信譽的律師了,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

再次拜託您接受我們的委任,非常感謝您!

謝謝

📸 表達委任誠意電郵二(電郵內容如下):

許律師早安,

這幾天得知您忙得沒進事務所,對於您勤於工作的專注更加佩服!

對於孩子的案子還請您施以援手,若沒有您的幫忙我們不知道後續如何處理。

以前人常說:先生緣主人福。是的,某種程度上來看好的律師如同醫術精湛的醫生,面對在病入膏肓的病人施展神乎其技的醫術救拯救其於水火,這有賴於病人對醫師高度的信任與種種的配合,在醫生高明的醫術施展下才能畢其功。

我們仍然在排隊候診等待治療,我常常上醫院陪診,診間的叫號有順號、過號、敬老號及檢驗回診,好的醫生更是大排長龍,往往只是在看上午診但聽說這些病人得到晚上才消化的完,但令人敬佩的是明明已經是精疲力盡的醫生在看到病人時仍然一付笑容詢問病人狀況絲毫沒有因此鬆懈對病人診治。

我認為您也是這樣的人,高明且專注服務於每位尋求幫助的委託人。只是排隊的病人要耐得住叫號前的等待,這也有幾分運氣,病人得要在進診間前不致病發,這也怪不得醫生,因為每個排隊的都是病人。

許律師,麻煩您了,請協助我們處理我們的案子!

謝謝

🌟 倘不具備以下諮詢及委任誠意是有很大可能性會被許律師拒於門外!

以110年3月至4月兩個月期間,許律師已經因為以下未具備諮詢及委任誠意等原因而拒絕多位來電者之諮詢或委任請求

(照片中便利貼紙乃法務接聽諮詢來電後,貼在許律師電腦上作為提醒之用)

1.越快表示委任意願者

表示越有誠意,而表示委任意願係指電郵告知委任意願並提供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檔。

(1)尚未諮詢即電郵身份證表示要委任者:

📸 最近(110年4月30日)又有一位老師,僅僅看過本篇文章即表示欲委任,並除了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外,尚且提供健保卡正反面,一併電郵給許律師,連諮詢都還沒諮詢,遇到如此有誠意且尊重專業的老師,許律師自然跳過好幾位排隊諮詢及委任的老師,先安排這位老師諮詢並馬上進行委任,如果說這位老師沒有尊重專業,那什麼才叫尊重專業呢?

📸 最近(110年4月16日)有一位老師,僅僅看過本篇文章即表示欲委任,並依據諮詢及委任須知,直接把「身份證正反面」電郵給許律師,連諮詢都還沒諮詢,遇到如此有誠意且尊重專業的老師,,許律師自然跳過好幾位排隊諮詢及委任的老師,先安排這位老師諮詢並馬上進行委任,如果說這位老師沒有尊重專業,那什麼才叫尊重專業呢?

(2)一開始來電即表示要委任(而非只是單純要諮詢):

因為性平事件之處理乃高度法律專業活動,不可能僅透過單純諮詢活動即可完成,因此倘學校老師來電僅表示欲諮詢相關問題,此時許律師助理會直言告知,許律師這篇網路文章已經寫得很詳細了,其實不用額外花時間跟費用來諮詢。其實這個部分也跟後面所寫的尊重專業有關,因為性平事件處理不僅倚靠法律專業,更是需要累積大量實務經驗(否則為何會有多位律師同道轉介案件給許律師),所以意圖透過單純諮詢來處理案件,是嚴重輕忽性平事件處理的複雜性。

(3)某位陳老師因為太晚告知要委任本人(隔了一天)處理性平事件之申復,導致認為無委任誠意,因此婉拒委任:

2.積極來電或電郵表示委任或諮詢意願者:

(1)別以為有電郵身份證表示有委任意願,就一定會獲得諮詢機會,最近就有一位老師雖電郵身份證表示委任意願,但因並未積極來電洽詢,亦因此錯過諮詢機會,請見電郵中許律師表示:「因為您都沒有再電郵或打電話洽詢,以為您已經沒有需求了…」

(2)如前所述,因目前案件大塞車,故僅針對尊重專業及有委任意願者進行委任程序,以下這位老師已經來電跟電郵表示委任至少七次以上,目前許律師尚未接受委任,請問其他打算委任的老師,你們有比這位老師有誠意跟積極嗎?(以目前案件塞車情況,除非緊急案件,否則平均需三次以上來電或三次以上電郵才有機會委任)

3.不遠千里來諮詢者:

代表越有誠意,有部分來電欲諮詢者會問「許律師我人在台中,較不方便,可否與您以視訊方式諮詢?」,一般我會認為您沒有諮詢跟委任的誠意,因為許律師已經有多位遠從屏東、高雄或台東委任之當事人,他們都願意不辭辛勞來臺北當面諮詢與洽談,請問這樣是否顯示您的誠意不足,或者您對您的案件不夠重視。

📸 當事人從「台東」來台北事務所開會(目前許律師臺東的當事人至少已超過五位)

📸 亦有「屏東」委任之當事人(目前許律師屏東的當事人至少已超過四位)

📸 甚至有遠從美國洛杉磯打越洋視訊電話來諮詢並委任的當事人(老師)

4.不問勝算如何亦表示願意委任者:

(1)不是所有案件許律師都會接受委任,請參考「許律師拒絕接受委任的四種情況」,再者許律師也不喜歡輸的感覺,儘管如此,依據律師倫理規範第28條,許律師是不能保證結果的。所以不要再問許律師這個案件的勝算有幾成?(這個問題,許律師當場只會有一個標準答案:「這個案件有幾項瑕疵,值得努力,但結果無法保證」)這是很不專業的問題,也是不夠尊重的問題,因為許律師不會只考慮自己的利益而不考慮當事人委任的利益的,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案件被許律師拒絕委任。再者,許律師處理案件採取的是「穩健」原則,縱使許律師認為勝算很高,許律師也不會明講,而且準備委任階段,許律師還會為了測試當事人是否真的對許律師有信心,還有委任是否有決心,甚至會對當事人說對此案件處理沒把握,但實際上,許律師看完資料就知道這個案子很有機會(如申復有理)。

(2)經常有當事人已經準備要委任了,終於忍不住,就問說許律師勝算有多少,抱歉,當你問這樣的問題,我是不會接受委任的!

📸 為測試當事人信心與決心,故意說沒有把握

📸 上述校園性平事件後來申復有理由,而且撤銷解聘處分回復教師身分

5.對委任條件不囉唆者:

(1)經常有當事人在諮詢階段就一直問委任費用,或者在準備委任時就只在乎委任費用,抱歉,僅在乎委任費用而不在乎服務品質與專業價值者,許律師是不會接受委任請求的。

📸 像這位老師,只想知道委任費用,只在乎委任總費用,而不在乎專業價值,許律師是不會接受委任的!

(2)另外,當事人於許律師報價後仍對委任條件有許多疑問,呈現三心二意,一般許律師就沒興趣接受委任。(相對的:對委任條件完全接受,因為別人可以接受,你為何不行,因許律師希望將時間花在案件上而非與當事人斤斤計較,故如當事人對委任條件有諸多疑問者,敬請另尋高明)

📸 以下提供對委任條件及付款不囉唆的本所案例:

A.對委任條件及付款不囉唆的老師(108年)

B.對委任條件及付款不囉唆的技術學院老師(109年)

C.對委任條件及付款均不囉唆的大學教授(108年)

D.對委任條件及付款均不囉唆的學校教官(109年)

E.對委任條件及付款均不囉唆的校長(108年)

6.尊重專業者:

(1)為了諮詢等待將近一年的王老師

因為忙中有錯,有位王老師去年六月曾來電事務所希望安排諮詢,後來王老師也親自到事務所提供資料,可能因為當時太忙而忘記聯繫王老師,王老師因為急著要申復,於是趕緊委任其他律師處理,但後續救濟成效不彰,王老師今年又來聯繫本人,因為知道去年忙中有錯沒有聯繫王老師,所以109年5月第一時間就約王老師來諮詢。

(所以麻煩想諮詢或委任的老師一定要好好交代事務所助理提醒我或自行電郵告知我,我的電郵:hwhlawyer@fountainlawfirm.com)

(2)曾有當事人為了委任許律師,足足等了許律師四個多月(案件比較不急所以許律師特別測試他的信心與執著度)

當事人於電郵中表示:「對於您願意接受我們的委任,我們苦等多久都值得了」,所以只等了一個禮拜就不耐久候去委託其他律師,我只能說請便!

(3)曾有當事人以傳送「跪求」照片方式希望委任,經許律師提醒後,回收照片(收回訊息):

雖不鼓勵跪求,但可顯示當事人的誠意

(4)當事人未提供完整資料且於諮詢時有所遲疑,許律師是不會接受委任的:

經常有當事人在諮詢時還問許律師說,「我需不需要請律師?請律師會不會顯示我心虛?」,如果當事人對於委請律師幫忙還有遲疑,那許律師是幫不上忙的。

(5)全權委任者:

所謂尊重專業者,就是將案件全權委託給律師處理,包括陪同到校陳述意見、與學校或主管機關溝通、閱卷、撰擬書狀等,簡言之,就是許律師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就對了。然而最近有老師說要委任許律師,但聽許律師說太忙,竟說只要許律師從旁給予意見即可,到學校陳述意見、撰擬書狀,老師都說要自己來,我就想說,既然這樣,法律活動的重點,你都要自己來,那何必花錢委任律師呢?

📸 110年3月有位老師說到學校陳述意見跟撰擬書狀都要自己來,顯然太小看法律專業活動了

二、【如何委任】

在與許律師第一次開會諮詢完畢後,請回家與親友討論深思熟慮後,再電郵提供您的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檔(如果是要替小孩委任,則提供父母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檔及小孩身份證或戶口名簿掃描檔),並於電郵中表示為何委任許律師(因為什麼原因或者看到許律師什麼專業),並於完全閱讀許律師有關文章後,表達您委任的誠意,許律師將斟酌您的委任誠意,提供電郵報價,待您匯款委任後(請以line通知許律師即可,至於line,許律師會在電郵報價的同時加line),許律師將著手準備相關書狀、訪談、開庭、協商等事宜。

三、【委任後須知】

(一)「絕對尊重與信任」:

委任後仍應秉持絕對尊重與信任,如此才能合作無間,創造最大效益。

😕 委任後仍應尊重律師專業(最好一個口令一個動作):

曾有一位台中大學老師委任處理性平事件後,在未經許律師同意下就回覆學校電郵,使得後續閱卷與相關資訊取得產生很大阻撓,讓許律師非常不高興,幸好這位老師立馬瞭解到這是為了案件著想,並且誠意道歉表示:「我應一步一步照您的只是去走…即使不確定該怎麼做,也不能自己妄下決定,寧可不做,也不要多做讓事情變的更複雜,使您更難處理。我真的非常非常抱歉….」

📸 當事人雖然不懂許律師的申訴規劃,但仍選擇相信許律師的決定與判斷

📸 委任後與許律師的line對話,不應「回收訊息」,這是基本禮貌與尊重(如打錯字,只要再打一次即可)

(二)依據律師倫理規範第28條,許律師是不能保證結果的。

(三)就案件內容及自許律師所得資訊對外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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